精英主义
精英主义是政治学与社会学中以现实主义视角阐释权力结构的一种理论取向,认为任何社会都可分为少数统治精英与多数被统治大众,重大决策由前者掌握。它系统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意大利,莫斯卡、帕累托、米歇尔斯分别以统治阶级原理、精英循环论、寡头统治铁律奠定其框架。20世纪后,它经韦伯、熊彼特等人改造为精英民主理论,又经米尔斯等人发展为权力精英研究,长期与多元主义、马克思主义形成对话与争论。
定义
精英主义首先是一种关于社会权力分布的理论主张,其基本预设是任何社会都存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两类人群,前者人数很少,却集中掌握政治权力并履行重大政治职能,后者人数众多而处于从属地位[1]。另有文献把它概括为一种理解政治与历史的方法,即认为社会始终由少数精英统治,这些人在社会中起决定作用并握有权力[1]。
第二个要点是用“精英—大众”的两分法来描述社会结构。所谓精英,通常指在所处领域中处于高位、能力或影响力突出者,或是在收入、尊重、安全等价值分配中所得最多者;精英之下的多数人则被称为大众[2]。由于精英的界定标准(能力、身份、职位还是决策影响力)在学派内部并不统一,这一概念在使用中常出现分歧[3]。
背景
精英观念的思想源头可上溯到古希腊。柏拉图以“哲学王”论证知识统治的必要性,认为政治家如同鞋匠、医生一样需要专门知识,最优良的政体应是哲人政治;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也被视为政治精英追求权力的写照[4]。不过学界一般认为,系统而具影响力的精英主义理论形态出现较晚,通常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才告定型[5]。
理论成型的社会条件与垄断资本主义的兴起相关。19世纪70年代以后,垄断资本与金融寡头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上升,并进而影响国家政权与社会事务;莫斯卡、帕累托等人的学说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提出的,他们怀疑平等与民主的价值,强调精英对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5]。从思想论战的角度看,这套理论也构成了对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一种回应与参照,形成“阶级社会学”与“精英社会学”并行的格局[2]。
早期精英主义在政治价值上多被概括为保守的、带有反民主色彩,在历史观上则偏向英雄主义,同时否认自由民主的真实性与可能性,也不接受多元民主理论的主张[6]。
内容
加埃塔诺·莫斯卡提出的统治阶级原理是早期精英主义的核心命题之一。他认为自不发达文明到最先进的现代社会,都存在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两个层级,少数有组织者能够把意志加于无组织的多数;他还以“政治公式”解释统治如何借助道德与法律的论证获得正当性[7]。后世研究指出,莫斯卡并非彻底否定民主,而是试图在代议制框架内为精英统治设定民主前提,由此开启了自由主义的精英主义民主路线[8]。
维尔弗雷多·帕累托关注精英的构成与更替。他区分精英与非精英,认为精英阶层可被另一精英阶层取代,个人也会在两个层面之间上下流动;他借马基雅维利的比喻把统治精英分为偏重强力与决断的“狮子型”和擅长灵活权谋的“狐狸型”[9]。社会变迁由此被解释为新精英自较低阶层上升、登顶、再趋于衰落的循环过程[1]。
罗伯特·米歇尔斯把分析落到组织层面。他考察欧洲社会民主党与工会的内部结构,在1911年出版的《政党》中提出寡头统治铁律:组织规模扩大与分工专业化,使决策权集中于少数领导者,普通成员难以监督专家,最终连宣称民主的组织也走向寡头化[2]。其结论被概括为“谁谈组织,就是谈寡头政治”[10]。
20世纪中期以后,精英研究转向对现实权力结构的经验描述。哈罗德·拉斯韦尔把政治视为谁在何时以何种方式取得何种价值的问题,认为在收入、尊重与安全上所得最多者即为精英[2]。查尔斯·赖特·米尔斯在1956年出版的《权力精英》中提出,美国由大公司高管、政治领袖与军方高层三类人构成一个相互交织的上层集团,凭借在制度中的战略位置共同作出重大决策[10]。
另一条线索是把精英主义与民主理论调和起来。马克斯·韦伯与约瑟夫·熊彼特都认为政治参与受强大社会力量限制,民主在现实中只能是选择决策者的有限安排[9]。熊彼特在1942年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中把民主方法界定为一种制度安排,在其中个人通过竞争选民选票取得作决定的权力,民主因而被理解为政治家的统治与领导权的竞争[10]。
影响与争议
精英主义直接催生了精英民主理论。这一理论以精英与大众的二分法为起点,以竞争性选举为核心,主张只要公民能自由选择政治精英、精英具有流动性并对大众负责,精英统治仍可视为民主;它由此提出以程序界定民主的取向,并影响了达尔、亨廷顿等人的民主研究[3]。萨托利沿此路径改造出竞争—反馈式民主,认为现代民主只能是“被统治的民主”,关键不在多数亲自掌权,而在能否有效制约统治者[10]。
多元主义是最主要的理论竞争者。罗伯特·达尔在1961年出版的《谁统治?》中回应米尔斯,认为权力分散于相互竞争的团体,形成多个权力中心,民主在实践中表现为多重少数人的统治,而非单一精英的垄断[11]。他也指出,精英民主的弱点在于公民对精英决策过程的参与和控制不足[11]。
来自马克思主义与平等主义的批评同样集中。加拿大哲学家凯·尼尔森认为,精英主义主张社会应由有才干的精英按效率与产出标准管理并据此分配利益与责任,但这样的社会并不稳固:上层会设法让严苛的功绩标准不落到自己子女身上,下层也会因不满现状而抗争[5]。他进一步指出,这种社会是反民主、家长式的,会损害社会成员的平等自尊与道德自治[5]。对米尔斯的研究亦有批评,认为其忽视了精英内部利益的分歧,夸大了精英的自利动机[12]。
理论自身也经历了显著变迁。传统精英主义因与法西斯主义存在理论牵连,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走向衰落,随后以权利精英主义、民主精英主义等当代形态重回理论舞台,试图弥合阶层差异与权利平等、精英统治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张力[5]。就研究现状而言,其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多元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批评,以及民粹主义对精英治国的实践质疑[13]。
参见
参考资料
- ccps.gov.cn 上的文件 [引用日期2026-10-29]
- 精英政治:研究回顾与理论应用 [引用日期2026-10-29]
- 精英主义 [引用日期2026-10-29]
- 燕继荣:“草根”与“精英”冲突的思想根源 [引用日期2026-10-29]
- 凯·尼尔森对精英主义政治哲学的剖析 [引用日期2026-10-29]
-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引用日期2026-10-29]
- 精英背后的精神特质 [引用日期2026-10-29]
- 成果检索-武汉大学|机构知识库 [引用日期2026-10-29]
- 1858- 1941 [引用日期2026-10-29]
- 精英政治理论的研究综述 [引用日期2026-10-29]
- 二十一世紀評論 [引用日期2026-10-29]
- TFLACSO-2023JAPS(PDF) [引用日期2026-10-29]
- 精英主义理论 [引用日期2026-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