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定义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是由原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部)直属的综合性环境科学研究机构,性质为事业单位、公益性科研机构,驻地设在广州市[5][1]。其法定职能为开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促进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涵盖环境理论研究、区域环境问题研究、污染控制技术与工程研究、分析测试与仪器设备研究,以及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生态环境应急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等方向[6]。
从机构沿革看,2018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生态环境部后,该所对外通行名称改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原“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为其机构名称的历史表述,两者指同一单位[7]。
背景
该所的前身是 1973 年 12 月成立的广东省环境保护研究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较早建立的环保科研力量之一,也是当时广东省内专门从事环境科学研究的机构[7][8]。建所初期,该所面临缺少场地、人员和仪器设备的条件,靠自筹资金和自建场地起步,主要承担环境质量调查、污染源监测和污染治理技术等基础性工作[7]。
20 世纪 70 年代末至 80 年代,随着经济特区和沿海地区建设加快,区域开发带来的环境压力上升,地方环保管理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等技术依据的需求增加,这类需求推动了该所研究方向的形成[7]。1984 年,该所由地方机构改为部属机构,更名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实行省、部双重领导、以部为主的体制,从“地方队”转为“国家队”[7]。此后该所隶属关系随国务院机构调整而变化,先后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环境保护部管理[3]。
在机构定位上,该所长期被视为国家设在南方的综合性环境科研机构,与北方同类院所形成区域分工,其研究对象集中在热带亚热带地区、经济特区与沿海开发区以及港澳台等先发地区的环境问题[3][9]。
内容
研究方向上,该所早期以热带亚热带区域环境问题、经济特区与沿海开发区环境问题、河口与感潮河网及海洋等复杂水环境模拟、区域与流域可持续发展、污染控制方法创新为主要方向[3]。建所初期的主要成果包括 1979 年牵头编制茂名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被视为中国环保史上第一个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1980 年承担沙角电厂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为其首个环评项目[7]。
现阶段该所围绕科学研究、管理支撑、科技服务三项任务组织队伍,形成海洋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和固废管理、生态环境风险与应急、环境健康与化学品风险管理 4 个特色学科群以及 1 个公共服务型学科组团[2][1]。平台条件方面,该所拥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工程实验室、省部级工程中心、科学观测研究站、区域性二噁英监测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并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双重资质,通过计量认证的监测指标覆盖 15 大类共 3000 余项[2]。
办公场所方面,该所分东、西两个所区,东区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西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东区占地 3.3 公顷,西区占地 1.8 公顷[1]。2008 年,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该所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与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等单位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同时与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1]。
围绕生态环境应急与风险管理,中央机构编制部门于 2020 年 11 月批复该所加挂“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牌子,承担生态环境应急重大政策制度与基础理论研究、各类生态环境事件处置方案与关键技术及重要装备研究、应急处置大数据平台建设以及相关培训和咨询等工作[4][10]。加挂牌子后,该所日常以“华南所(应急所)”并称[2]。
该所同时承担环境管理技术支撑职能,是国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推荐机构,也是华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的依托单位与广东省重点智库,并作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风险、海洋生态安全、生态环境修复等专业委员会的依托单位[2]。
影响与争议
据该所 2023 年建所 50 年的公开统计,全所累计发表论文 2700 余篇,出版专著 100 余部,获国家级科技奖 10 余项、省部级奖 100 余项,拥有发明专利超过 1300 项;牵头支撑制定国家或地方标准 56 项,报送政策建议 80 余篇,科技支撑范围覆盖全国 32 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并支撑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和澳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8]。
人才与队伍规模随时间扩张明显:2013 年初该所在职职工为 284 人,其中研究员 30 人、高级工程师 76 人[3];近年公开介绍显示在职职工约 718 人,设职能部门 6 个、业务部门 14 个、下属公司 1 个,正高级职称 91 人、副高级职称 157 人[2]。“十三五”以来,该所获国家科技奖 6 项、省部级科技奖近 30 项[2]。
在环境影响评价与鉴定评估等技术服务领域,该所曾开展相关业务并持有相应资质证书,服务范围由广东省逐步扩展到全国,完成各类咨询与治理工程项目万余项[9][8]。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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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 —— 该所现行隶属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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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研究所 —— 该所 1973 年成立时使用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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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 —— 该所自 1980 年起承担的技术业务领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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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同属生态环境部系统、与该所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的国家级环境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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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 与该所联合招收博士后的科研单位。
参考资料
-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引用日期2026-10-29]
-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引用日期2026-10-29]
- 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引用日期2026-10-29]
-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引用日期2026-10-29]
- 政务和公益机构网上名称公示平台 [引用日期2026-10-29]
- 广西政府采购网 [引用日期2026-10-29]
- 五十载科研耕耘硕果累累 新时代砥砺奋进初心如磐——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50年 [引用日期2026-10-29]
- 所长致辞 [引用日期2026-10-29]
-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引用日期2026-10-29]
- 2021年华南所工作十大亮点 [引用日期2026-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