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利润

义项:经济学术语
超额利润

超额利润是超过正常利润或平均利润水平的那部分利润,在西方经济学中又称经济利润、纯利润或超正常利润,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则指超过平均利润的余额[1][2][3]。它既反映企业借助技术创新、成本优势或市场势力获得的额外收益,也是理解利润平均化、资源配置与超额利润税等问题的核心概念[4][5]。

目录
  1. 定义
  2. 原理
  3. 发展历程
  4. 应用
  5. 局限
  6. 参见

定义

超额利润指企业实际获得的利润中高于"正常利润"的那个部分。正常利润被理解为厂商留在本行业继续经营所需的最低报酬,相当于企业自有才能与资本的机会成本;收益恰能覆盖这部分成本时利润为零,超出这一水平才构成超额利润[3][2]。在《辞海》的表述中,超额利润亦称"额外利润",是超过平均利润的那部分利润[1]。

两者口径略有差别:西方经济学以机会成本为参照,把超额利润等同于经济利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以平均利润为参照,把超额利润看作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所形成的差额[2][1]。文献中还出现过"超额收益""非正常利润""剩余利润"等相近译名,含义大体相通[6]。

在马克思的叙述里,率先使用新技术的企业,其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按社会价值出售即可多得一部分剩余价值,这部分即超额剩余价值,企业主在市场上实现后形成超额利润;当农业中的土地经营存在垄断时,这种超额利润又会转化为级差地租[7]

原理

从微观经济学的成本—收益框架看,超额利润可写为实际利润与正常利润之差,而正常利润本身是机会成本的一部分[3]。用公式表示:$\pi_{e}=\pi-\pi_{n}=TR-TC_{显性}-TC_{隐性}$,其中 $\pi_{n}$ 为正常利润。只要总收益超过全部显性与隐性成本之和,$\pi_{e}$ 就大于零[2]。

马克思的分析从价值与生产价格的关系入手。各部门资本有机构成不同,利润率因而不同;资本在部门之间流动,使利润率趋于平均,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8]。此时,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的企业按社会生产价格出售,差额就表现为超额利润;个别生产价格越低,所得超额利润越多[1]。


flowchart LR

A[企业采用新技术或获得优势] --> B[个别成本低于部门平均水平]

B --> C[按社会生产价格出售]

C --> D[获得超额利润]

D --> E[其他企业模仿、资本进入]

E --> F[利润率平均化,超额利润收窄]

F --> A

按熊彼特的创新理论,静态社会中生产者无法把价格定在平均成本之上,因而没有利润;动态社会中企业家通过新产品、新技术、新市场、新原料来源和新组织形式等 5 类创新降低成本,在模仿者出现之前获得超额利润,随着模仿扩散,这部分利润被侵蚀,又需要新的创新来接续[9][10]。以要素报酬的视角看,这种超出正常水平的收益也被称为经济租金,可细分为资源稀缺带来的李嘉图租金、创新带来的熊彼特租金和垄断地位带来的张伯伦租金。

发展历程

古典与新古典经济学为这一概念提供了早期框架。马歇尔在 1890 年提出,从利润中扣除按当时利率计算的资本利息后所余部分,可视为企业所有者的经营盈余,这被视为经济利润定义的重要来源[11]。1933 年,张伯伦的《垄断竞争理论》与罗宾逊的《不完全竞争》提出垄断竞争模型,为分析产品差别与市场势力下的超额利润提供了工具[1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资本论》第三卷中系统处理了这一问题,考察一般利润率如何通过部门间竞争平均化,并把市场价格与市场价值、个别价值的偏离同超额利润联系起来[13]。此后,围绕超额利润的界定标准与类型,学界仍有不同看法,有研究主张把标准统一为"按商品价值出售",并区分超额剩余价值与级差地租各自的性质[14]。

在政策层面,超额利润很早就成为征税对象。1915 年丹麦开征被俗称为"炖肉税"的战时利润税,英国同年开征超额利润税,税率为 50%,1918 年提高到 80%;美国于 1917 年引入超额利润税,1921 年废止,1940 年至 1945 年再度征收[15][16]。近年伴随能源价格波动与国际税改讨论,暴利税或超额利润税重新受到关注,有统计称已有 37 个国家针对特定行业开征此类税收[5]。

应用

在产业组织分析中,超额利润被用作判断市场结构的信号。完全竞争行业在长期中经济利润为零;垄断竞争行业因厂商可自由进出,长期超额利润同样趋于消失;而完全垄断行业因存在进入壁垒,长期仍可能保有超额利润[17][18]。

在农业与资源领域,超额利润是地租分析的基础。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由劣等地条件决定,优等地、中等地因个别生产价格较低而获得差额,这一差额构成级差地租[7]。类似逻辑也用于分析稀缺资源、特许经营权和品牌等壁垒带来的持久超额收益[2]。

在税收与国际税收规则中,超额利润是税基设计的参照。超额利润税通常以实际利润同"标准利润"之差为计税依据,标准利润可按战前若干年的平均利润计算,也可按投入资本的固定比例计算[15]。在国际转让定价讨论中,经济租金或超额利润被视为无形资产独特贡献的体现,可用于解释非常规利润的归属[3]。

在创新与竞争政策讨论中,该概念被用来解释创新激励。熊彼特认为,垄断地位带来的超额利润是对企业家创新的回报,但这种垄断通常是短暂的,会被模仿者打破,因此竞争压力本身构成持续创新的条件[19]。这一思路也延伸出"寻利"与"寻租"的区分:靠创新获得超额收益属生产性活动,而借助管制壁垒维护既得收益则属非生产性活动[20]。

局限

超额利润的度量依赖参照基准,而"正常利润"本身没有唯一算法。正常利润要按机会成本估算,标准利润率可按行业平均、资本比例或历史利润确定,不同口径会得出差别很大的结果,这也是超额利润税制度设计容易产生争议的原因[3][16]。有研究指出,超额利润并非含义单一的概念,不同模型对其解释与测度方式并不一致[6]。

会计利润与经济利润的混用会造成误判。会计利润只扣除显性成本,可能把本属资本正常回报的部分计为超额收益;只有扣除全部机会成本后的余额才对应经济意义上的超额利润[11][2]。

理论内部也存在分歧。关于超额利润究竟来自本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还是来自其他部门价值的转移,马克思的不同手稿给出了不完全一致的线索,学界对此长期有争论;对超额剩余价值与超额利润的界定标准亦未形成统一认识[21][14]。此外,完全竞争长期零利润等结论建立在自由进出、信息完全等严格假设之上,现实市场往往难以满足。

参见

  • 正常利润 —— 超额利润的参照基准,指维持企业经营所需的最低报酬

  • 经济租金 —— 从要素报酬角度描述超过机会成本的收益,与超额利润含义相通

  • 级差地租 —— 农业与土地领域中由超额利润转化而来的地租形式

  • 剩余价值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超额利润分析的价值基础

  • 垄断竞争 —— 分析超额利润在长期能否持续的重要市场结构模型

  • 超额利润税 —— 以超额利润为计税依据的税收工具

参考资料

  1. 联系方式 [引用日期2026-10-29]
  2. 词条页面_百科_东方财富网 [引用日期2026-10-29]
  3. www [引用日期2026-10-29]
  4. 超额利润 [引用日期2026-10-29]
  5. 从超额利润税到暴利税:历史流变、政策实践与未来进路 [引用日期2026-10-29]
  6. S0264999303000646 [引用日期2026-10-29]
  7. 关于超额剩余价值的来源问题 [引用日期2026-10-29]
  8. 李義平:市場經濟為什麼是創新的機器【3】--理論--人民網 [引用日期2026-10-29]
  9. 垄断方法分卖方垄断和买方垄断两种情况 . 211.146 [引用日期2026-10-29]
  10. openfile [引用日期2026-10-29]
  11. 经济利润_知网百科 [引用日期2026-10-29]
  12. 微观经济学 [引用日期2026-10-29]
  13. print [引用日期2026-10-29]
  14. 当代经济研究 [引用日期2026-10-29]
  15. article-A001-en [引用日期2026-10-29]
  16. Wissenschaftliche Dienste [引用日期2026-10-29]
  17. 2015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学重点知识点:市场理论 - 在长期,厂商可以任意变动一切生产投入要素 [引用日期2026-10-29]
  18. 基本概念 [引用日期2026-10-29]
  19. 张家瑞:垄断的“优劣” [引用日期2026-10-29]
  20. 寻利_百度百科 [引用日期202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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