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行业
定义
在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中,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被界定为危险性系数较高、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对生产经营造成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从事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生产经营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4]。这一定义强调的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本身的危险程度,而非企业规模或所有制性质。
在保险与财政政策的语境中,这一概念通常写作“高危行业、领域”,并给出更长的行业清单。2016 年 12 月 9 日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列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 8 类领域[1]。2017 年发布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在此基础上把矿山进一步区分为煤矿与非煤矿山,形成 9 个具体行业表述[5]。
原理
高危行业的划分依据是风险分级管控的逻辑:先辨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再评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严重程度,进而确定管控层级与监管强度[6]。行业危险程度越高,法规要求的准入条件、人员配备、资金投入和保险安排就越严格。
在操作层面,常用风险矩阵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等方法对风险点定量或定性打分,并把风险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低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标示[7]。对高危行业企业,爆破、吊装、临时动火、临时登高、临时用电、设备检维修等作业通常直接被划入较大或重大风险等级,并据此配置监护与审批环节。
分类结果还与具体作业环节相衔接。以危险化学品企业为例,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被逐一给出定义,并配套审批票证和监护要求[8]。
发展历程
高危行业概念的制度化起步于安全生产费用的财务管理。2004 年以来,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煤炭生产、烟花爆竹生产等单项安全费用办法,以及《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把资金提取与行业危险性挂钩[9]。
2012 年 2 月 14 日,财政部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把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等纳入适用范围,并对不同行业规定差别化的提取标准。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新增了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三类行业,并提高了提取下限[3]。
2016 年 1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改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并在 8 类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10]。2017 年 12 月 12 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原保监会、财政部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明确上述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5]。
2021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11]。该法于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11]。2025 年,应急管理部等七部委联合修订发布新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应当投保的行业领域范围和投保单位类型[12]。
应用
最直接的应用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按 2017 年办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其他行业则属于鼓励投保[5]。保险保障范围既包括本企业从业人员,也覆盖第三方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以及救援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13]。
第二类应用是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与使用。纳入适用范围的行业需按原矿产量、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或上年度营业收入等口径,按月或按年提取专项资金,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且不得挤占挪用。例如非煤矿山按原矿产量提取,金属矿山露天与地下分别为每吨 5 元和每吨 10 元。
第三类应用是安全培训与考核。相关培训大纲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设定培训内容与学时要求,把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应急处置等作为必修部分[4]。此外,地方在制定高风险作业工作指引时,也以行业类别为入口,对动火、有限空间清池、高支模等作业规定审批、交底、监护与验收流程[14]。
局限
高危行业的具体范围长期缺乏统一表述。2016 年改革意见、2017 年保险实施办法、2021 年《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对行业的列举并不完全一致,有的把矿山细分为煤矿与非煤矿山,有的未列入渔业生产[11]。《安全生产法》因此只作原则规定,把范围界定授权给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等另行制定[11]。
以行业为单位的分类颗粒度较粗,同一行业内部不同岗位的风险差异很大,因此实际管理中仍需落到风险点和作业环节级别,通过风险矩阵、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等方法再做细分[7]。这使“是否属于高危行业”只能作为制度适用的起点,而不足以单独决定管控措施。
此外,纳入范围的行业清单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动。2012 年安全费用办法把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纳入适用范围,但这些行业并未全部进入强制投保安责险的 8 类领域,说明不同制度对“高危”的界定口径并不相同[3]。部分地区还会结合本地产业特点,把特种设备使用、机械制造等行业纳入强制投保范围,进一步加剧了地域差异[15]。
参见
参考资料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引用日期2026-10-29]
- 高危行业范围 [引用日期2026-10-29]
- 财政部要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 [引用日期2026-10-29]
- P020250118141439882752 [引用日期2026-10-29]
-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保监会 财政部关于 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引用日期2026-10-29]
-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消除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造成财产损失及环境破坏的因素而制定的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的技术文件 [引用日期2026-10-29]
-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可以参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引用日期2026-10-29]
- 危化品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安全作业培训 [引用日期2026-10-29]
- 解读《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引用日期2026-10-29]
- 《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解读 [引用日期2026-10-29]
- 高危行业9月1日起全面推行安责险 [引用日期2026-10-29]
- 应急管理部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引用日期2026-10-29]
- 【上级政策解读】实录丨国新办举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推动安全发展发布会 [引用日期2026-10-29]
- 粤安办〔2021〕78号 [引用日期2026-10-29]
- 一文读懂《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 [引用日期2026-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