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业务收入

义项:会计科目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会计中「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所归集的、由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形成的收入,属于损益类收入科目,常见于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等业务[1][2]。它与主营业务收入共同构成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并配有对应的其他业务成本,因此直接影响营业利润的计量[3]。

目录
  1. 定义
  2. 原理
  3. 发展历程
  4. 应用
  5. 局限
  6. 参见

定义

其他业务收入指企业在主营业务活动之外开展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在会计上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进行归集和核算[4]。科目核算范围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以及以材料进行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债务重组等业务形成的收入[5]。

该科目属于损益类中的收入类科目,与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并列,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4][1]。

原理

该科目按借贷记账法核算。企业确认其他业务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并按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方登记本期实现的收入增加额[1][2]。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与其他业务收入相配比的是其他业务成本,如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销售材料的成本等[6]。两者差额即其他业务利润,构成营业利润的组成部分。按利润表列报要求,营业利润的计算关系可表示为:

$营业利润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税金及附加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研发费用 - 财务费用 + 其他收益 + 投资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信用减值损失 - 资产减值损失 + 资产处置收益$[3]

其中营业收入等于主营业务收入加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成本等于主营业务成本加其他业务成本,因此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成本共同作用于营业利润[7]。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原则与主营业务收入一致[1]。


flowchart LR

A[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B[其他业务收入]

C[销售材料、出租包装物] --> D[其他业务成本]

B --> E[营业收入]

D --> F[营业成本]

E --> G[营业利润]

F --> G

B --> H[期末结转本年利润]

发展历程

中国较早施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已设置编号为 5102 的「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规定其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收入,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并要求按业务种类设置明细账、期末将余额转入「本年利润」[1]。

在旧准则体系下,利润表曾单列「其他业务利润」项目,以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支出相抵后的净额列示[8]。按新会计准则编制报表时,原其他业务利润被分解为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税金及附加,分别并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其他业务利润不再单独列示[8]。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7〕22 号文件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9]。#此前该准则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200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9]。

应用

在会计核算中,该科目用于区分企业主营活动与兼营活动带来的收入。制造业企业出租闲置厂房取得的租金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与销售自产产品形成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列示,厂房折旧等相关支出则计入其他业务成本[7]。

在财务报表层面,其他业务收入是计算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数据来源之一,进而影响营业利润率等盈利指标的测算[10]。在纳税申报层面,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设有「其他业务收入」行次,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并可根据行业业务性质分别填报[11][12]。

统计与财务分析中也使用该口径,将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归入其他业务收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等[13]。

局限

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范围以「主营业务活动以外」为界,而主营与非主营的划分取决于企业的业务性质,并无统一不变的清单,同一笔业务在不同类型企业中可能归入不同科目[4]。

该科目只反映收入的形成,不反映对应的耗费;若只关注其他业务收入而忽略其他业务成本,就无法判断该类业务的净贡献[6]。同时,科目本身在期末结平、无余额,余额信息不进入资产负债表,使用者只能通过本期发生额或报表列报项目了解其规模。

在列报上,新准则下的利润表不再单独设置其他业务利润项目,其他业务收入并入营业收入合并列示,报表使用者难以直接从利润表读出其他业务收支的独立净额[8]。这也使依靠其他业务收入判断企业多元化经营成效时,需结合附注明细进一步分析。

参见

  • 主营业务收入 —— 与企业主营活动相对应、与其他业务收入并列的另一个收入科目。

  • 其他业务成本 —— 与其他业务收入相配比,二者差额构成其他业务利润。

  • 营业利润 —— 以营业收入减营业成本等项目计算,其他业务收入参与其构成。

  • 本年利润 —— 期末其他业务收入余额结转的去向。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 规范收入确认与计量的会计准则。

  • 利润表 —— 列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营业利润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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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6-10-28T18:56:3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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