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置性材料费

装置性材料费

装置性材料费是电力建设安装工程概预算中用于装置性材料的费用。装置性材料指在电网建设安装工程中构成工艺系统实体的工艺性材料,包括辅助材料、零件、构配件、半成品和原材料等,通常是施工必需但在建设预算定额中未计价的材料,也称未计价材料或主要材料[1]。安装工程的材料费由装置性材料费和消耗性材料费两部分构成,装置性材料费按装置性材料消耗量乘以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计算,价格通常执行行业定额管理机构发布的预算价格或综合预算价格[1]。

目录
  1. 定义
  2. 原理
  3. 发展历程
  4. 应用
  5. 局限
  6. 参见

定义

装置性材料费所对应的对象是装置性材料。造价资料把装置性材料界定为电网建设安装工程中用于构成工艺系统实体的各类工艺性材料,包括辅助材料、零件、构配件、半成品和原材料等[1]。这类材料的一个共同特征是施工必需、而建设预算定额中并未给出其价格,因此在概算和预算中按未计价材料处理,也被称作主要材料。

在电网工程建设预算里,材料费被拆分为装置性材料费与消耗性材料费两部分[1]。装置性材料费的算式是装置性材料消耗量乘以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其中的预算价格按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或综合预算价格取定[1]。土地整治等政府投资项目的定额文件同样把装置性材料费单列为材料费的组成部分,与消耗性材料费和周转性材料摊销费并列[2][3]。

不同标准对材料预算价格所含费用项的表述并不统一。造价资料一般列出材料原价,以及运输费、保险保价费、运输途中的损耗费和采购保管费[1];山东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则把运杂费、材料原价、采购保管费与运输保险费4项计入[2];另有一些地方文件在上述项目之外还计入包装费[4]。

原理

装置性材料费的计价前提是定额未计价。定额中价格空缺的装置性材料,需按设计图纸算出的工程量单独套用预算价格,其费用不包含在定额基价之内。耗用量按工程量计算并按定额规定计入相应损耗,单价则从行业公布的预算价格或综合预算价格中取定[1]。

常用算式为 $装置性材料费 = 装置性材料消耗量 × 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1]。除按实物量计算外,也存在按费率计取的做法,即用定额规定的装置性材料费费率乘以设备原价求得计价的装置性材料费[5]。


flowchart LR

A[装置性材料消耗量] --> C[装置性材料费]

B[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 --> C

预算价格本身是一个综合价格,其范围覆盖材料自供货地点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各项支出[1]。其中运输费对应运输与装卸支出,采购及保管费对应材料采购、仓储、保管以及仓储损耗等支出[1]。

发展历程

电力行业的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由行业定额管理机构组织编制并定期更新。2006年版《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以典型工程的工程量综合计算生成,适用于35至750千伏电网建设工程,并与当时的概算定额和费用标准配套使用[6]。2013年12月25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中电联定额〔2013〕470号文发布《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2013年版)》,该价格本成为当时火电与送变电工程装材计价的依据[7]。

2018年版的《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与《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其后出台,2020年中电联以定额〔2020〕44号文发布这两套价格文件[8]。行业此后按年度发布综合信息价对2018年版价格进行调整,例如2025年印发的《关于发布2024年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综合信息价的通知》(定额〔2025〕20号)即用于此类调差[9]。

在地方定额中,装置性材料费同样被纳入材料费口径。山东省2023年版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把装置性材料费与消耗性材料费、周转性材料摊销费一并计入材料费[2]。

应用

装置性材料费主要出现在电力建设的安装工程中。工程实践里,安装工程装置性材料通常就是安装主材,例如工艺管道、电缆、阀门等,其费用应计入安装工程费,按9%计取增值税,而不计入设备购置费[10]。

招标与预算文件一般规定,安装工程装置性材料参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2018年版)》取价,综合价格本未覆盖的部分再采用《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2018年版)》[11]。

材料供应方式会影响装置性材料费的计取。招标文件通常划分甲供与乙供范围,工程量清单未注明甲供的设备材料按乙供处理[12];在投标报价中,甲供材料价款可作为未计价装置性材料,不进入单价分析表参与取费,只按规定计取税金[13]。

除电力工程外,土地整治等项目的预算定额同样把装置性材料费作为材料费的组成部分,与消耗性材料费和周转性材料摊销费分别计列[2][3]。

局限

装置性材料费只覆盖定额中未计价的那部分材料。当定额工作内容已经包含计价的装置性材料时,其费用随定额一并计取,不再单独列项[3],因此同一种材料在不同定额体系中的归属可能不同。

取费方式上,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与一般费用存在差别,通常只计取税金,不参与其他费用的费率计算[13]。这使其在单价分析表中的处理方式与其他材料费有所区别。

价格依据受行业价格文件更新的约束。当行业价格本没有发布相应材料的预算价格时,只能由建设单位另行询价确定[6],价格口径因而可能出现差异。各地定额对材料预算价格所含费用项的划分也不一致[2][4]。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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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6-09-29T10:36:2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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