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
土地财政是中国地方政府依托对国有土地的供给管理,通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出让金,并叠加与土地、房地产相关的税费,形成地方可支配财力的一种财政模式。土地出让收入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列示,长期是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整,该项收入自2022年起连续下降,其对地方财政的支撑作用明显减弱。
定义
土地财政指地方政府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主体,辅以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形成地方财政收入并用于城市建设与公共支出的财政运行方式[1]。学术界对这一概念的口径并不统一,较常见的概括是地方政府凭借对土地供给的管理地位,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得土地出让金以增加政府收入[1]。
按较严格的口径,土地财政指土地出让收入,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科目;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占比很高,其余两项常被略去,现实中土地财政一般直接指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广义口径还会把契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房地产相关税收计入[1]。
土地出让收入全额归属地方各级政府,中央不参与分成,在预算上计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有「第二财政」之称[2][3]。
原理
这一模式运行的起点是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中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地方政府作为国有土地的出让人,按用途和年限将土地使用权让渡给用地单位,用地单位一次性支付若干年的土地出让价款,政府由此把未来较长时期的土地收益集中到当期。出让年限按用途区分,居住用地通常为 70 年,工业、商业等用途为 40 年或 50 年。
土地出让收入并不等于可用财力。出让价款需先扣除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前期开发等成本性支出,净收益部分才进入政府可支配范围,并主要投向城市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1]。由于一次性收取多年地租,地方政府在当期形成较大规模的资本性收入,用以覆盖建设期的一次性投入[4]。
除直接出让收入外,土地还通过两条渠道影响地方财政:一是土地和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二是以土地作抵押、经由地方融资平台取得银行贷款等融资,用于道路、园区等建设投入[5]。出让方式上,2002 年起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2007 年修订后的规定把工业用地也纳入其中[6]。
发展历程
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在 20 世纪 80 年代末开始试点。1987 年,深圳、上海率先试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批租,此后各地仿效,出让范围从外资项目逐步扩展到内资项目、从商业用地扩展到住宅用地[7]。1998 年以后,出让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更多地方视为可提供稳定收入的财源,当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为 507.7 亿元[8]。
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重塑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但事权划分调整相对滞后。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比重由 1993 年的 78% 降至 2011 年的 52.1%,地方财政支出占比同期由 72% 升至 84.8%,收支结构出现倒挂,地方政府因此更多寻求包括土地出让在内的其他财源[9]。2001 年,国务院要求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方式提供;2002 年 7 月 1 日,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施行,招拍挂制度正式确立[10][11]。
2003 年以后,土地出让收入逐步成为地方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2003 年至 2012 年间,土地转让金与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比例平均约为 50%,2010 年最高达到 72%[4]。2013 年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 41250 亿元,占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 69.6%[8]。
2017 年至 2021 年,土地出让收入连续 5 年高位运行,规模依次为 5.2 万亿元、6.5 万亿元、7.3 万亿元、8.4 万亿元和 8.7 万亿元,2021 年达到历史峰值[12]。2022 年该项收入降至 6.69 万亿元,同比下降 23.3%,此后连续回落[12]。2025 年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 41518 亿元,同比下降 14.7%,与 2021 年峰值相比减少约 4.6 万亿元[13]。
应用
土地财政在实践中的主要用途是城市建设融资。土地出让净收益及以土地为依托的融资,支撑了道路、管网、园区等基础设施投入,被视为地方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原始资本积累渠道之一[1]。
另一类应用是产业招商。一些地方以较低地价甚至补贴方式向工业项目供地,吸引投资并换取后续的产值和税收,形成短期让利与长期税源之间的置换[14]。
在预算层面,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最主要来源。2025 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占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比例为 77.6%。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同时构成地方税收的重要部分,2012 年与土地、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相关的 11 个税种合计贡献地方财政收入的 31%,约 1.9 万亿元[4]。
局限
土地财政的收入基础受土地资源总量约束。土地出让相当于把未来数十年的土地收益提前收取,持续依赖这一模式会压缩后续可用资源,且收入高度依赖土地市场行情,稳定性较弱[3]。
收入结构上,土地出让金属于流转环节的一次性收入,而保有环节收入占比较低,税费租比例失衡,容易造成代际之间的负担分布不均[4]。同时,土地供应节奏与房地产市场周期相互强化,上行期推高地价并传导至房价,下行期则出现流拍、底价成交与收入回落[1]。
以土地抵押形成的融资链条,使地方债务与土地价格高度关联。国家审计署数据显示,截至 2010 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 107174.91 亿元;截至 2012 年底,36 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 38475.81 亿元,比 2010 年增长 12.94%[9][4]。
此外,土地出让规模扩张对耕地保护形成压力。2011 年国家土地督察公告曾指出,13 个省(区)违法占用耕地超过 1 万亩,部分省份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已接近规划目标[9]。随着房地产市场进入存量阶段,土地出让收入连续下降,2026 年 1—8 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 13753 亿元,同比下降 28.6%,依靠增量土地出让支撑地方财力的空间进一步收窄。
参见
参考资料
- 观察丨百城研究:究竟谁才是对土地财政依赖最大的城市? [引用日期2026-10-29]
- 陡起骤落:地方土地财政十年实录 [引用日期2026-10-29]
- 土地调控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引用日期2026-10-29]
- “土地财政”转型是新一轮改革突破口 [引用日期2026-10-29]
- 分税制下地方政府土地财政问题研究 [引用日期2026-10-29]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_自然资源部_中国政府网 [引用日期2026-10-29]
- 土地财政:中国经济增长和波动的魔咒 [引用日期2026-10-29]
- 全面深化改革三年,土地財政何去何從 [引用日期2026-10-29]
- 张茉楠:“土地财政”转型成败决定改革命运 [引用日期2026-10-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__2003年第5号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 [引用日期2026-10-29]
- 党的十六大以来土地市场建设及宏观调控工作综述 [引用日期2026-10-29]
- P020230801401722374219(PDF) [引用日期2026-10-29]
- 地方卖地收入四年少了约4.6万亿,今年多省预计增长 [引用日期2026-10-29]
- 革新土地财政才有楼市长效机制 [引用日期2026-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