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验光

医学验光

医学验光是基于完整眼部健康检查和视功能评估、由具备眼科与视光学知识的专业人员完成、并据以开具个体化屈光矫正处方的验光方式。它要求不只让配镜者看清物体,还要兼顾双眼协调、戴镜舒适与持久用眼,被视作规范配镜的前提。这一提法由中国眼科学者褚仁远等提出并推广,其关键步骤包括散瞳(睫状肌麻痹)验光、眼位与调节力检查、双眼平衡与瞳距测量等。[1][2][3]

目录
  1. 定义
  2. 原理
  3. 发展历程
  4. 应用
  5. 局限
  6. 参见

定义

医学验光是在常规屈光检查之外,把眼部健康检查、双眼视功能评估和个体用眼需求一并纳入的验光流程,最终产出的是一份可用于配镜或手术设计的屈光矫正处方。按照提出者的表述,处方者须具备扎实的眼科与视光学知识,在获得正确验光结果的基础上,出于医学目的给出处方。[1]

它与一般眼镜店的普通验光相对。普通验光的目标是让近视、远视、散光者看清物体,所用方法与设备相对简单;医学验光则要求眼睛与眼镜互相配合,使戴镜后视物清晰且舒适、可供长时间使用。[4][5]

在概念实质上,验光寻找的是单眼屈光焦点,配镜却是双眼同时看物时双眼单视所承受的反应。医学验光因此强调双眼协调,并尽可能改善戴镜前已存在、影响双眼单视形成的缺陷。[1]

原理

验光的基本依据是眼的屈光状态:平行光线经角膜和晶状体折射后,焦点落在视网膜前、视网膜后或不能汇聚成单一焦点,分别对应近视、远视和散光。检查即以正视眼为参照,测出受检眼与正视眼之间的聚散差异,用球镜度、柱镜度与轴位表示。屈光度以 $D$ 为单位,$1\,D$ 相当于焦距 $1\,m$ 的透镜焦度。[6]

难点在于眼的调节。睫状肌收缩可使晶状体变凸、屈光力增强,青少年调节力尤强,未放松调节时测得的度数可能偏深,把调节性(假性)近视成分混入处方。医学验光用睫状肌麻痹剂使睫状肌放松后再做视网膜检影,以获得更接近真实状态的屈光结果,这一环节通常被称为散瞳验光。[7]

在此基础上,医学验光还引入眼位、调节力、集合功能、主视眼与双眼平衡等变量,并据此调整处方:内隐斜者近视低矫、远视足矫,外隐斜则相反;调节辐辏与调节之比(AC/A)偏高时近视低矫、远视足矫,偏低时方向相反;顺规散光取低矫,逆规或斜轴散光取足矫。[1]

因此同一位受检者可能有多个镜片都能达到同样的矫正视力,常规验光在其中选取时带有一定随意性,医学验光则依据上述检查结果只取其中一个,甚至可能选取比最佳视力镜片更低的度数作为最终处方。[5]

发展历程

医学验光这一提法出自中国眼科学界。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的褚仁远等在《医学验光的含义和实施》一文中系统阐述了这一概念,此后又撰文回顾其提出与推广情况,指出该概念提出并实施五年间已获得较广泛的认同。[1][3]

褚仁远等还提出以 5 分制衡量验光水平:仅做插片为 1 分;电脑验光加插片为 2 分;再加检影验光为 3 分;在 3 分基础上做双眼调节平衡为 4 分;在 4 分基础上结合眼位、双眼单视功能与屈光度出具处方为 5 分。1 至 3 分属常规验光,4 至 5 分才归入医学验光或科学验光,且必须使用综合验光仪。[6][8]

这一概念提出的背景,是中国视光学教育起步较晚,当时验光骨干多经职业培训与认证考试成长,缺乏系统的视光学教育背景,验光配镜水平参差。推广医学验光被视为较快提升国内验配水平的路径。[1]

在儿童验光领域,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于 2019 年组织制定了《中国儿童睫状肌麻痹验光及安全用药专家共识》,就睫状肌麻痹剂的选择与应用作出规范,刊于《中华眼科杂志》2019 年第 55 卷第 1 期。[9]

应用

医学验光最直接的用途是配镜处方。一次完整流程通常包括眼部健康检查与眼病排查、电脑验光、眼压检查、综合验光仪检查、必要时的散瞳验光、试戴调整,再由医生结合年龄、职业与用眼习惯开具处方。[10][11]

儿童与青少年是重点适用人群。由于调节力强、度数变化快,且可能伴有斜视、弱视,儿童初次配镜通常需在睫状肌麻痹状态下检影,我国共识将 12 岁以下儿童最常用的睫状肌麻痹剂记为阿托品,而环喷托酯因起效快、瞳孔与调节功能较易恢复,在西方国家多被列为首选。[9] 散瞳后还需复验试镜,快速散瞳多在次日恢复后试戴,慢速散瞳则需等待 2 至 3 周。

医学验光也用于屈光手术。术前需按医学验光原则设计手术方案,以在术后保持较好的双眼单视效果;有医院报告,未行医学验光的激光近视手术后早期出现戴镜舒适度下降的比例约为 30%,引入医学验光并改进设备后降至约 10%。[1][5]

除常规配镜外,医学验光所提供的屈光状态与视功能资料,也用于斜视、弱视的发现与转诊,以及阅读障碍、视疲劳等视觉功能问题的评估。[11][12]

局限

医学验光依赖设备与人员,综合验光仪等仪器成本较高,且必须由同时熟悉临床眼科与眼视光学知识的眼视光医师操作,验光耗时较长,复杂者需半小时以上,收费也高于常规验光。[5] 设备与人才的不足,使这一方式在基层和普通眼镜零售环节难以普遍开展。[3]

散瞳本身也有条件限制。睫状肌麻痹剂在多数情况下禁用于青光眼患者,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者应禁用或慎用部分药物;用药后短期内可能出现畏光、看近模糊,需等药效消退才能复验。[13][12]

概念推广也存在学术层面的不足。提出者指出,医学验光提出后虽被广泛引用,但国内眼科专业期刊上相关论文数量仍不多,量变规律指标缺乏,临床研究总体较为浅显,规范化的系统研究有待加强。[1] 另外,验光结果并不等同于最终配镜结果,还需视光师据个体情况调整后确定。[14]

参见

  • 褚仁远 —— 提出并系统阐述医学验光概念的眼科专家

  • 散瞳验光 —— 医学验光中用于排除调节干扰的关键步骤

  • 综合验光仪 —— 开展医学验光所必需的检查设备

  • 屈光不正 —— 医学验光所要检查与矫正的主要对象

  • 双眼单视 —— 医学验光处方所着眼的核心视功能

  • 斜视 —— 常与屈光异常并存、需经医学验光识别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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