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管空气呼吸器

义项:一种供气式呼吸防护装备
长管空气呼吸器

长管空气呼吸器是一种将洁净压缩空气置于作业环境之外、通过长距离送气管引至佩戴者面罩的供气式呼吸防护装备[1][2]。它使佩戴者呼吸器官与污染环境隔绝,可支持较长时间作业,活动范围受送气管长度约束[2]。在中国,工业领域产品的技术要求由国家标准 GB 6220 规定[3]。

目录
  1. 定义
  2. 原理
  3. 发展历程
  4. 应用
  5. 局限
  6. 参见

定义

长管空气呼吸器属于隔离式呼吸防护用品中的供气式一类。它把佩戴者的呼吸器官与作业环境中的空气隔开,气源放在环境外未受污染处,通过长管把可呼吸空气送入面罩或头罩[1][4]。按供气方式可分为自吸式、连续供气式(连续送风式)和按需供气式3类[5]。

现行国家标准 GB 6220—2023《呼吸防护 长管呼吸器》将长管呼吸器定义为:使佩戴者呼吸器官与周围空气隔绝,并通过长管得到可供呼吸空气的防护用品;该标准适用于工业领域需要使用长管呼吸器的作业场所,不适用于消防作业场所[1]。消防领域另有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1261—2015《长管空气呼吸器》,该标准适用于消防员在缺氧、有毒有害场所或狭窄通道内长时间作业,以气瓶内贮存压缩空气为气源的长管空气呼吸器,现已被代替[6]。

原理

供气的基本路径是:气源产生或储存压缩空气,经高压胶管进入减压器,被降到中压后通过缠绕在推车上的长管送到佩戴者腰间,再由供气阀和呼吸导管进入面罩[2]。三类的差别在送气触发方式:自吸式完全依靠佩戴者吸气形成的负压把空气吸入;连续供气式由送气装置或压缩空气持续送风;按需供气式由呼吸动作控制,吸气时才开启阀门供气[1]。

以推车式气瓶供气为例,气瓶额定工作压力通常为 30MPa,减压器输出的中压约为 0.7MPa;当瓶压降至约 5.5MPa 时,报警器发出声光报警,提示作业人员撤离或切换气源[2]。综合性能上,标准要求吸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不超过 1%,全面罩的总泄漏率不超过 0.05%,密合型面罩在连续供气条件下的实际送气量不低于 95L/min,开放型面罩或送气头罩不低于 120L/min[1]。

送气管长度是与使用安全直接相关的参数。自吸式的送气管不得长于 10m,且不能串联两根以上;其他型式送气管总长一般不超过 80m,接头不超过 3 处,超长时制造商需提供额外的测试说明[1]。标准还要求每根送气管通常只为一个面罩或头罩供气,特殊情况下最多两个,并禁止把送气管直接接到面罩上[1]。

发展历程

长管供气的思路较早见于工业与密闭空间作业的隔离式呼吸防护分类中,资料常将长管洁净空气呼吸器与压缩空气呼吸器、自备气源呼吸器并列,视为供气式呼吸器的三种主要形式[7][8]。这一阶段的共同点是利用未受污染的外部气源向佩戴者输送空气,以避免过滤式呼吸器对氧气浓度和污染物浓度的限制[4]。

在中国,长管呼吸器的产品标准经历了持续修订。GB 6220—2009 曾是该类产品的主要依据,GB 6220—2023 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发布、2025 年 1 月 1 日实施,全部代替前者[3]。新版标准增加了开放型面罩与送气头罩、呼吸导管、送气管、部件可燃性、清洗消毒和实用性能等要求,并调整了制造商设计最低送气量[1]。

名称与分类也随之统一。“连续送风式长管呼吸器”改称“连续供气式长管呼吸器”,“高压送风式长管呼吸器”改称“按需供气式长管呼吸器”,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证书需按新标准换发[9]。在消防领域,GA 1261—2015《长管空气呼吸器》曾作为专门规范,规定了术语定义、型号规格、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目前已处于被代替状态[6]。

应用

长管空气呼吸器主要用于空气中污染物浓度高、氧气浓度低的密闭或半密闭空间,以及需要长时间定岗作业、活动范围较小的场所[8][2]。按需供气式产品在石油化工、金属冶炼、市政工程等行业的高风险场景中应用较多。

由于气瓶由推车或固定支架承载、佩戴者身上不再背负大气瓶,佩戴负重下降,行动相对灵活,也能进入狭窄空间作业[2]。在用气方式上,长管系统可外接符合要求的中压气源,从而延长供气时间,部分产品还可通过 Y 型接口供 1~2 人同时使用[2]。

使用环节要求配备监护人员。监护者负责监视气源压力和报警状态,并与作业人员保持可靠的通讯联系;报警响起或气源异常时,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无人监护时不得使用[2]。单位层面还需建立呼吸保护计划,把使用前检查、维护保养和人员培训纳入日常管理。

局限

活动范围受送气管长度和走向约束,是长管系统最直接的限制。送气管越长,气流阻力和拖拽、缠绕的风险越大,因此标准对长度与接头数量设置了上限[1]。作业中还需避免长管与尖锐器物、腐蚀性介质接触或与地面长期摩擦,以免划伤、腐蚀导致泄漏[2]。

气源一旦中断,防护能力会迅速下降,因此系统对报警与应急切换有专门要求。标准规定,连续供气式在气源停止工作时应能快速转换到备用供气装置并向监护者报警;移动式压缩空气供气系统气量不足或供气故障时应自动报警,装备有应急供气装置的应能切换到应急供气[1]。部分推车式产品为此配有 15MPa 的应急气瓶,按 30L/min 计算可维持约 8~10 分钟,仅够撤离使用[2]。

适用环境也存在边界。相关技术资料指出,长管空气呼吸器一般不适用于水下作业,也不适用于强酸、强碱场合,常用环境温度范围约为 −30℃~65℃[2]。此外,现行国家标准明确其适用对象为工业作业场所而不含消防作业场所,两类场景执行的标准体系并不相同[1]。应急抢险中如需正压全面罩自给式防护,通常也不会选用长管供气系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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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6-10-28T19:05:5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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