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识别技术

义项:基于生物特征的身份识别技术
生物识别技术

生物识别技术是利用人体固有的生理特征或行为特征,通过计算机自动比对来确认或验证个人身份的技术[1]。它把指纹、人脸、虹膜、声纹、签名书写习惯等特征转换为数字模板,以取代或补充密码、证件等凭据[2]。国际标准将其定义为基于个体生物学与行为特征的自动识别[3]。

目录
  1. 定义
  2. 原理
  3. 发展历程
  4. 应用
  5. 局限
  6. 参见

定义

生物识别技术是指以人体生理特征或行为特征为依据,借助计算机对个体身份进行自动确认或验证的技术[1]。国际标准化组织在术语标准中给出的表述是:基于个人的生物和行为特征进行的自动识别[3]。可用的生理特征包括人脸、指纹、掌纹、血管、虹膜和视网膜,行为特征则包括声纹、步态和签名[1]。

它与传统的身份核验方式构成互补:密码和证件属于当事人所知晓或所持有的凭据,可能被遗忘、丢失或转借;生物特征附着于人体本身,因而被看作另一类凭据[2]。按照功能划分,生物识别可分为一对一的验证和一对多的辨识两类,前者判断当前样本是否与所声明的身份吻合,后者在库中检索样本对应哪一条记录[3]。

原理

典型的生物识别系统由采集、特征提取、比对和决策几个环节组成。传感器先取得原始图像或信号,经预处理和特征提取生成数字模板,再与登记阶段存留的基准数据比对,按分数高低作出接受或拒绝的判断[4]。以指纹为例,可比对的特征包括纹型以及终结点、分叉点、孤立点、环路等细节[4]。

由于同一人的两次采集也存在差异,比对分数呈分布状态,需要设定阈值把样本判为同一人或不同人。错误接受率(FAR)指把非本人样本误判为匹配的比例,错误拒绝率(FRR)指本人样本被误判为不匹配的比例,两者随阈值此消彼长[5]。在两条分布曲线的交叉点上,错误接受率与错误拒绝率相等,该值称为等错误率,常用来衡量系统的整体精度[6]。

单一特征可能因损伤、病变或采集条件不佳而失效,因此出现融合多种特征的多模态方案,利用互补信息提升识别效果[7]。此外,系统通常还要加入活体检测,通过温度、背景一致性或眨眼张嘴等动作,判断采集对象是否为本人活体[4]。

发展历程

以指纹辨认身份的实践起源很早,古代中国与巴比伦曾将指印按于文书、印章之上[8]。1823 年,捷克生理学家浦金野提出按纹型对指纹分类的构想;1858 年起,威廉·赫歇尔在印度任职期间系统采集手印用于识别[8]。1892 年,阿根廷的胡安·武切蒂奇开始用油墨滚印方式建档,1901 年伦敦警察厅采用基于高尔顿与亨利方法的指纹分类体系[9]。

计算机的出现把指纹识别推向自动化。1963 年,特劳林在《自然》上发表自动指纹匹配的首篇论文,此后声纹、人脸、签名、手形、虹膜的自动识别研究相继展开[10]。20 世纪 70 年代,美国联邦调查局启动自动指纹识别系统建设;1993 年出现首个商用自动指纹识别系统;1995 年虹膜识别作为商用产品面世[11]。2003 年,国际民航组织采纳将生物特征写入机读旅行证件的方案,并选定人脸作为全球互通的比对特征[11]。

21 世纪以来,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与云平台使生物识别从专用场合进入日常场景,同时围绕模板保护、演示攻击防范和隐私合规的标准体系逐步建立[1]。中国在虹膜识别等方向的自主研发也在这一时期起步,1999 年前后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开始建设相关成像与算法能力[12]。

应用

公共安全与司法领域是较早的应用方向。执法机构利用人脸、指纹和声纹比对协助查明身份,自动指纹识别系统则提高了大规模档案检索的效率[13]。出入境与航空运输是另一个集中场景,旅客可在机场主要检查站凭生物特征通行,无需重复出示护照和登机证[14]。

金融、门禁和移动设备也广泛采用此类技术,用于账户登录、支付确认与物理通行控制[15]。在公共文化服务中,部分图书馆已启用人脸识别借还书与入馆功能[1]。按技术类型划分,指纹识别与人脸识别的部署规模较大,虹膜、声纹、静脉等方案多用于对可靠性要求更高的场合[15]。

行为特征方面,动态笔迹识别在触控设备上记录笔压、笔序、笔速等多项参数,用于电子签署场景的身份与意愿确认[16]。

局限

生物特征并不能保证百分之百正确。采集质量、环境光照、用户配合程度都会影响比对结果,错误接受与错误拒绝无法同时消除,系统只能在安全性与便利性之间选择工作点[5]。部分人群的某些特征可能因损伤、缺失或病变而难以使用,单一特征系统的适用面因此受限[7]。

生物特征是难以更改的凭据,一旦泄露无法像密码那样更换,这使模板存储与传输成为安全设计的重点[17]。演示攻击是另一类威胁,即以照片、仿制品等伪造特征欺骗传感器,故需要专门的安全评估方法[1]。国际标准化组织于 2020 年发布 ISO/IEC 19989 系列标准,为生物识别系统的安全性评估提供框架[1]。

在制度层面,中国《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把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列为敏感个人信息,要求收集前单独告知并取得明示同意,原则上不存储原始样本,且应与身份信息分开存储[18]。《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生物识别信息列入敏感个人信息,适用更严格的处理规则[17]。

参见

  • 指纹识别 —— 发展最早、应用最广的生物识别方式之一,以指纹纹型与细节特征为比对依据。

  • 人脸识别 —— 基于面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技术,常用于通行与远程核验。

  • 虹膜识别 —— 利用虹膜纹理的唯一性与稳定性进行识别,误识率较低。

  • 声纹识别 —— 以说话人的声音特征为依据的行为类生物识别技术。

  • 活体检测 —— 判断采集对象是否为真人活体的防伪环节,用于抵御演示攻击。

  • 个人信息保护法 —— 将生物识别信息列为敏感个人信息的法律,规范相关处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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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6-10-28T18:24:2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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