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义项:黑龙江省书法艺术团体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黑龙江省书法家和书法工作者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团体会员。协会于1979年3月以黑龙江省书法篆刻研究会之名成立,1992年改用现名,承担全省书法创作、理论研究、教育培训、展览交流与行业建设等组织工作。

目录
  1. 定义
  2. 背景
  3. 内容
  4. 影响与争议
  5. 参见

定义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是黑龙江省书法家、书法工作者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为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同时是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团体会员,业务上受中国书法家协会指导,并接受省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1]。协会实行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相结合的会员制度,各市(地)书法家协会、行业书法家协会及书法团体经申请获批后可成为其团体会员[1]。

其章程规定,协会的基本职能为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并把书法艺术队伍建设和行业建设作为主要工作任务[1]。协会简称省书协,会址设于哈尔滨市。

背景

20世纪70年代末,书法篆刻创作在黑龙江各地逐渐恢复,省内需要一个统筹创作、展览与研究的行业组织。1979年3月,黑龙江省书法篆刻研究会成立,成为全省书法界的组织依托[2]。1992年,该研究会更名为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名称与职能随之调整[1]。

1984年,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成立,与省书协合署办公,协会由此具备专门的工作机构与人员编制;据省文联介绍,其编制规模与内设机构在全国省级书协中较为完备[2]。这一安排使协会在组织联络、展览筹办与刊物编辑方面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运作体系[3]。

内容

协会的组织架构以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由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与主席团,主席团设主席、执行主席、副主席及秘书长等职务。历届主席中,陈雷任第一届,郭征夫任第二届,马国良任第三届,张戈任第四届;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蔡兴洲为主席、郑长华为执行主席[1][4]。

协会下设14个专业委员会,按书体与业务划分,包括篆书、楷书、隶书、行书、草书、篆刻、女书家、学术、书法教育、书法评论与文化传播、刻字硬笔与综合材料、新文艺群体、职业道德与行风建设、收藏鉴评等委员会[1]。截至2025年3月,协会有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4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504人、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3674人,另有西泠印社社员13人[1]。

在创作与展览方面,协会自1979年举办全省第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起持续组织各级展事,并承办全国性展览与评展活动[2]。据省书协统计,历年举办展览300余次,全省有200余人次获全国展奖项,在兰亭奖第三、四、五届连续获得一等奖[5]。协会还围绕“龙江书刻”开展品牌建设,在牡丹江、哈尔滨、大庆、黑河等地形成书刻创作群体[6]。

教育培训与学术研究是协会的常规工作。1981年黑龙江省业余书法学院成立并招生,此后协会长期举办创作培训班与骨干研讨班,并在省内设立多个书法创作培训基地[2]。协会先后编印《黑龙江书学论文集》《黑龙江地域书法研究论文集》《龙江书刻高峰论坛文集》等文集,用于梳理省内书学史料[5]。2018年,协会推动成立黑龙江省农民书法学会,面向农村书法爱好者开展公益培训与展览[5]。

出版与传播方面,协会于1982年创办刊物,1988年起以《书法赏评》之名向全国公开发行,该刊为书法专业期刊,2002年获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授予的“双效期刊”称号[3]。协会对外交流起步于1982年,与日本、加拿大、韩国、新加坡等国开展书法展览与交流活动,并与日本山形县保持长期的中日书法作品交流展[3]。

影响与争议

协会的组织化运作为黑龙江书法在全国展览中的表现提供了支撑。省书协在第四届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中称,此前14年间全省共有140人次获全国性奖项,其中一等奖10人次;省内创建了林口、巴彦、望奎3个全国书法之乡及2所兰亭小学[6]。2009年,协会获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组稿奖,并多次获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进万家活动”先进团体会员表彰[6]。

协会同时承担行业风气建设的职能,章程中列有职业道德与行风建设委员会,并明确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书风[1]。2024年,协会与西泠印社合作举办首届黑龙江省篆刻艺术周,推动篆刻与书刻艺术的地域化发展[5]。需要说明的是,不同年份公开资料所载会员人数、专业委员会设置存在差异,与协会换届和统计时点不同有关[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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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6-10-28T19:06:0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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